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
、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
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持续监管为主线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
。聚焦突出问题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
。穿透式监管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
,弥补监管短板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
。提高罚款幅度。完善制度机制,共8章214条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
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功能监管、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 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体系协调统一 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强化公司治理、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 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。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。